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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功夫:
11-12-02 10:25:52 , 本文浏览 次 |
| 科技部政策律例司近期发函对部门处所产业技术创新战术联盟予以登记 |
| 凭据《关于发展处所产业技术创新战术联盟发展登记工作的函》(国科政函〔2011〕3号),科技部政策律例司对15个省市报送的处所联盟进行了审核,审核重要凭据以下四方面:被推荐的联盟是否依照《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术联盟构建与发展的执行法子(试行)》(国科发政[2009]648号)(以下简称《执行法子》)划定的根基前提正式签约成立;被推荐联盟是否已投入资金起头运行1年以上,且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工作明确、指标清澈;联盟和谈是否切合《执行法子》附件中“产业技术创新战术联盟和谈书编写参考”的规范性根基要求;联盟的发展方向是否切合国度中持久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领确定的战术工作,对国度有关产业发展拥有沉要意思和沉大影响。最终确定了内蒙古、江苏、安徽、甘肃、陕西、四川、孝赣注湖南、北京、海南、山东等11个省市的29家处所产业技术创新战术联盟予以登记,并发函给11省市的科技治理部门。未予登记的联牛耳要原因是和谈文本不切合规范;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工作不明确、指标不够清澈;不切合对国度有关产业发展拥有沉要意思和沉大影响;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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